第44章
  “嗯,我知晓了。”
  ......
  灵山位于西牛贺洲,与东胜神洲相隔甚远,但好在两人皆是神仙,一路向东而行,很快便抵达了东胜神洲的地界。
  “噫,那处山倒是不错。”
  白梅嗅着下方传来的果香,赞叹道。
  “那是花果山。”
  花果山位于傲来国地界,而安槐国又与傲来国相邻,她自然是来过此处。
  “那腾龙国可在附近?”
  乐之摇头。
  东胜神洲地广,其中大大小小的国家数不胜数,她从来没有去过离安槐国太远的地方,自然也不知那腾龙国在何处。
  “那我下去问问路。”
  乐之颔首,与她一同下去了。
  等落在地面,又看着眼前的深山,白梅的脸上露出一丝迷茫来。
  这刚才不是还有很多人吗?
  乐之开始打量起周围,确实荒无人烟。
  她寻了棵大树,将手搭在树上,念起了召唤土地神的咒语。
  随着咒语落下,一道白烟缓缓升起,待白烟退散后,一位约莫七八十岁的老头出现在她们面前。
  “两位仙子,有何事寻小仙?”
  “你可知腾龙国?”白梅率先开口问道。
  “腾龙国?”土地重复了白梅的话,凝神思索,片刻后道:“腾龙国位于东海边上,距离此地大约还有七千八百里。”
  “多谢。”白梅仙子道谢。
  正当她们打算离去时,土地从她们的身上嗅到了一股药草的香气,他脸色微变,随即跪在地上,“两位仙子请留步。”
  “还有何事?”
  “我义子被利器所伤,仙子们可有救治之法?”
  先前被召唤时,他就在救治义子,但无奈法力低微,无法让义子的伤口愈合。
  看着它疼痛难忍的模样,土地十分心疼。
  “我们还有急事。”白梅拒绝。
  而且她哪里会治伤。
  不过朝华似乎略懂其中一二。
  在白梅的暗戳戳打量下,乐之颔首,“让我看看吧。”
  土地神大喜过望,随即从袖口里掏出了自己的义子。
  是一只火红色的幼年狐狸,毛发细滑,一看便知不凡,只是腹部有一道明显的刀伤,由于天气的原因已经伤口附近的血肉已经开始腐烂发白,散发出阵阵恶臭。
  白梅条件反射的捂住口鼻。
  从土地山的手里接过小狐狸,乐之看出它的伤口是凡物所伤,对她来说是最容易医治。
  乐之手指浮现出阵阵青光,随着她所拂过之处,伤口完全消失,连红色毛发都比先前更为细滑。
  彩彩迷迷糊糊之中,只觉一直让它痛苦的伤口处涌入暖流,舒服的让它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
  等它睁眼时,便看见一位漂亮的不似凡人的女子,它正躺在她的腿上。
  “好了。”
  乐之将已经醒来的狐狸递会给土地。
  “多谢仙子。”
  土地再次诚心跪拜。
  “朝华,我们快走吧。”白梅见事情解决,提醒道。
  “嗯。”
  乐之颔首,正欲离开时,只见那被土地抱在手里的红色小狐狸突然一跃而下,快速跑到她身后,用嘴咬住了她的裙摆。
  土地连忙上前捉它。
  彩彩慌忙躲过,那双漆黑水灵的眼神就这么眼巴巴的望着乐之。
  乐之叹气,从袖里掏出一棵寻香草递给它。
  “我知你开了灵智,能听懂我说话,我还有要事在身,无法陪你玩耍。”
  说罢,便长袖一挥离开了。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彩彩像是发了疯那般,拔腿就去追赶。
  “彩彩,你这傻孩子,你哪里追得上神仙?”
  然而彩彩的速度极快,转眼间已不见了踪迹,只剩下土地唉声叹气。
  看着它所跑之地,土地双眼一红,都经历了剥腹之痛,怎么还不长记性,偏要往人类所在地跑。
  云雾之上,白梅看着面前并不算相熟的朝华玉女,出声打趣,“看来朝华很得人和动物的喜欢啊。”
  前有李天王的儿子,后有随手相救的小狐狸。
  不过,朝华她确实厉害,她对她的印象也是极好的。
  “只是因为我救了它罢。”
  等过上几日,那小狐狸便会忘了她。
  白梅摇头轻笑,两人专心朝着东海边境赶去。
  ......
  皓月当空,满街烟火,炎热的夏日下,百姓都选择在夜晚出行。
  乐之一踏入腾龙国,便察觉到了不对之处。
  整条街上,她没有见到一个年轻男子。
  “朝华,你可知长离在何处?”白梅躲过拥挤的人群,连忙问道。
  乐之摇头。
  这里的人太多了,各种气味交织在一起,甚至还有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恶臭,这对嗅觉灵敏的她简直是一种折磨。
  所以,在一进来时,乐之便封了自己的大半嗅觉。
  “我大概知道该去何处寻他。”
  皇宫。
  除了那位公主外,她实在想不到还有其他可能。
  白梅面露喜色。
  乐之是走到旁边买冰糖葫芦的小贩前,询问道:“请问老翁,若想去皇宫,需要往哪里走?”
  “小姑娘,虽然你长得俊,但想要进皇宫是万万不能的。”
  “这话是何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