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天太热了,十几年前可不是这样的。”
  “谁说不是,现在老天爷脾气怪的很!”
  随着时代的浪潮猛烈的席卷而来,林城也以夸张的速度产生着变化,一样样新鲜事物的出现替代了人们习以为常的老事物,这一点,从合金厂面前那条宽宽的大马路的变化中就可以瞥见端倪。
  以前这条路上早早晚晚全是搭伴着上下班的工人,逐渐夹杂着几台自行车,又开始出现了十分时髦的摩托车,后来就是各种擦得亮晶晶的小汽车,可能有一天连汽车也变得不再珍贵,那会是什么样的光景呢,此时人们尚且没法想象,只能微笑着迎接。
  一切呼啸而来。
  九十年代是日新月异的时代。
  一方面,铺天盖地的机遇像砸在地上的金蛋,胆大心细时运好的人,迅速的抓住了,财富、名利、荣誉、地位纷至沓来。
  可另一方面,也有些人赶不上快节奏的变化,而被甩在时代的背面。
  李建军就是这样的人,即使他自己从没有这么认为过。
  五十年代,在他出生的年代,那个按部就班的时代,他一直是佼佼者。小学、初中他都是会被老师发自内心夸奖聪明的那类小孩,从刚刚建立起的厂区的子弟学校一路顺利的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学生时代的他一直走在一条最稳妥的康庄大道上。
  虽然生长在物质匮乏的世界,少年的心性总是锋芒毕露的,他爱吃、爱美、爱生命、爱自由。
  他与林城这个小小的世界格格不入,他总想象着自己有朝一日会去到一个更广大的世界,那才是自己真正存在的地方。
  一九□□年。
  那是他生命中特别的一天。
  他最爱的胡康哥哥从部队休假回家了。
  胡康十八岁应征入伍,刚满二十岁的时候就获得了好几面金闪闪的奖状。作为家属区院子里最有出息的孩子,一直是半大孩子们无条件崇拜的对象。
  在小孩们的眼中,胡康哥哥总是很爱和院子里的小孩们一起玩假装打仗的游戏,还会用自己的津贴给他们买水果硬糖吃,所有孩子都特别喜欢他。
  李建军从很小的时候就尤为崇拜胡康哥哥,在他心里,世界上最有成就的人非他莫属。
  那天一听说胡康哥哥回来探亲了,他就兴奋的跑去迎接。
  他从家里拿了一把花生、一把瓜子,把口袋塞得鼓鼓囊囊,瓜子一路跑一路掉。
  胡康看到他远远的跑过来,冲着他用力的挥手:“跑慢点!”。
  “小伙子,长这么高了!上次回来的时候你还没苕帚高。”
  “我妈说我长得快。胡康哥哥,给我讲部队里的故事吧。”
  “好好好。”
  十几岁的时候他最向往的是成为空军飞行员,其次是坦克兵。
  高大的胡康哥哥总是穿着墨绿色的汗衫,不厌其烦的给他一遍一遍地讲述军营的生活、发生的事情,也会耐心的解答他提出的问题。不知不觉间埋下一颗红色的种子。
  这一天,在故事的尾声,他得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胡康哥哥送给他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他接过那本黑红封皮的书,紧紧的抱住。
  蝉鸣有些聒噪,漫天飞舞的蜻蜓像一架架小型直升机,翅膀泛起七彩的光芒。
  胡康看着天空,不知道是和他说,还是和自己说:“你记住,男人一生最有意义的事就是成为军人,成为一颗出了膛就永不回头的子弹,勇敢的扫清一切敌人。”
  “等我长大了,也要和哥哥一样,做光荣的军人!”
  “还有,一辈子一定要做成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知道吗。”
  胡康哥哥的声音就这样印在了他的心里,军营里的热血、汗水深深吸引着他,李建军就是在无数个这样的时刻中盼望着长大。
  从那天起他已经下定决心,迫不及待的想过那种壮烈、义无反顾、传奇的人生了。
  一九六六,荒芜的年头。
  学校关门了,李建军在初中毕业前夕被迫辍学了。
  那段时间一切都是闹哄哄的、闹哄哄的混乱,人们的生活充斥着无来由的闹哄哄。
  被闹哄哄的人群裹挟着,李建军的生命似乎停滞了三年,无所事事。
  那段时间里,他一有时间就会打开那本红黑色封皮的书。
  “在烈火与骤冷中,钢铁的意志悄然铸就,如战士之魂,不屈不挠。”
  他一字一句的读着,心里逐渐充满了力量。
  一九六九年,重新恢复征兵的消息是和春天一起来临的。
  次年,他就带上了大红花。
  青年人离开家乡,初衷是逃离。
  李建军对部队的生活十分满意,早起出操、队列、体能、射击,简单又充实。
  毫无疑问他是训练中最拼的兵,其他人都在抱怨训练的苦累时,他就像是没有痛觉一样继续加练,不管多久都洋溢着一股旺盛的精气神儿。
  那天新兵连第一次组织进行武装泅渡,这可不是一项轻松的差事。
  超长的距离让大部分新兵们承受不住,选择了提前放弃,坚持到最后的,李建军算是第一个。
  那片林子里不管是灌木,还是带刺的植物都不少,再加上必经之路上那条宽宽的大河,以及北方林子里随时可能出现的大型野兽,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没少让李建军吃苦头,到他终于走出林子的时候,脸上身上都有着不同程度的“挂彩”。
  回到宿舍里,血肉粘连,甚至没法脱下作训服。
  他只好仰面躺在床上,灵魂好像被抽走了一样,周围叽叽喳喳的聊天声也逐渐飘远。
  “擦擦脸吧。”一块温热的毛巾从他的斜上方递了过来,他微微抬起了头。
  一张十分敦厚的脸出现在他眼前。
  这是他和王振业友情的开始。
  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之间的友谊单纯的像水晶一样,一起训练、一起吃饭、一起躺在宿舍的小床上侃大山。
  “你将来想做什么?”
  “没想好,但是我肯定会出人头地,很厉害的那种。”李建军顿了顿,又提问:“那你呢?想做什么?”
  “我也没想好,可能就是普通的签个单位,结婚,生小孩。”
  “你怎么这么简单呀。”
  “平平淡淡的也挺好的。”
  也许就在那一刻,两人人生轨迹的分流就已经注定了。
  那八年是他们形影不离的八年,还好命运也并没有只写到这一页,退伍后他俩都被分配到了林城合金厂,又继续在保卫科做同事。
  当时这种国有的大厂在年轻人的人生选择中绝对是最具有诱惑力的一种,不管是当工人、还是做文职,甚至国营厂的锅炉工人脸上都是有光的。
  总之,在那以后,他们又光荣的回到了家乡的工厂,成为守护着钢铁机器的两枚螺丝钉。
  关于日常工作其实也并不轻松,那时候社会百废待兴,抢劫、偷窃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作为厂区保卫科的员工,三天两头要参与任务,维护厂里,以及附近几个家属区的治安。
  林城合金厂当时还是一座十分年轻的厂子,随着工业化的迅猛发展,逐渐在林城扎稳了根,并成为整个北方重工业的核心之一。